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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0 月 18 日

工业法庭正在奋力抵抗!

格勒诺布尔工业法庭在2019年7月22日发布的裁决中,拒绝采纳最高法院的立场。最高法院于2019年7月17日作出裁决(最高法院意见,2019年7月17日),认为无正当理由解雇的赔偿标准符合国际劳工组织第158号公约第10条的规定。1982年第158号公约于1989年3月16日由法国批准,该公约涉及雇主主动终止雇佣关系的问题。第10条规定:“如果本公约第8条所述机构认定解雇不合理,并且考虑到国内法和惯例,它们没有权力或认为在当时情况下不可能撤销解雇,和/或 命令或建议工人复职时,他们必须有权命令支付足够的赔偿或任何其他认为适当的形式的赔偿。.
这一原则载于1996年5月3日修订的《欧洲社会宪章》第24条(b)款。包括格勒诺布尔工业法庭在内的下级法院法官对最高法院的裁决提出异议。为了判决比根据马克龙标准应得的赔偿金更高的金额,格勒诺布尔工业法庭的法官援引了国际劳工组织公约第10条的规定,该条规定赔偿金必须与前雇员的处境相称。在本案中,该雇员因雇主违反其注意义务而获得8000欧元的赔偿。该雇员曾遭受工作场所骚扰。她正在接受治疗,并服用抗焦虑药和抗抑郁药。法官在裁定支付更高赔偿金时考虑到了这一情况,他们认为更高的赔偿金更符合该雇员在工作场所的遭遇。分析此判决可得出两个重要结论:一是下级法院法官对最高法院维持马克龙量表的立场持反对态度;二是雇主在处理骚扰案件时未能履行其安全义务,可能会付出高昂代价。此外,雇主们请注意,并非所有劳动法院都统一适用马克龙量表。请寻求相关信息和支持,以实施有效措施保护员工健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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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efa 房地产法律律师